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2008-9-26 13:45:37 来源: 浏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0年9月11日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库[2000]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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