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所供食材的供应商。
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及配送能力。
3.供应商的送货及相关人员具备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健康证;
4.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均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或检验检疫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5.在社会上要具有良好的品质信誉,没有被限制经营行为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项目成功案例。
7.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银行无不良记录。
9.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0.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参加磋商供应商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