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报名时所报项目经理须与报价文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不得更换);
(6)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各投标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图报名时须携带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保的需提交联合体双方的信用查询截图);
(7)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公示存在“经营异常信息”声明(截图报名时须携带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资格,成员数量不多于两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各方应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④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报价,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报价。若该种情况被发现,其单独的报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报价均将被一并拒绝。
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共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