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监理一标段 (JL1) |
负责全线的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二级(含)以上普通国省道大修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中修工程监理业绩(不包含新建、改建、扩建等其他工程业绩),且单个项目里程不小于5公里。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5年-2017年或2016年-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对于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后的企业,应按实际进行填写,并须提供工商管理等主管单位的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 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申请人所监理项目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满足招标公告3.3-3.8项要求;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次公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均含副职)。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安全、环保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结构核查,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