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6威汕线安丘景芝镇区改线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9-4-1 17:59:34  来源: 浏览: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700493816154201702F021731

项目名称

G206威汕线安丘景芝镇区改线段

改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

潍坊市

建设性质

改建

招标备案号

JL201903057-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903057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7] 1341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山东省潍坊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188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G206威汕线安丘景芝镇区改线段改建工程(K0+000K11+536.8),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线全长11.537公里,均为新建。全线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3座;养护工区1处。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段,采用一级监理模式,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计划工期:188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66日,计划交工日期:20191210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11+536.8,标段长度:11.537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一标段
(JL1)

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线全长11.537公里,均为新建。全线大桥1座、中桥1座、小桥3座;养护工区1处。

资质资格

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

201411(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业绩。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最近三年(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的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大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自2016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监理工程师经历。
 2.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持有安全、环保考试合格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一、试验、检测设备满足工程质量检验需要; 二、办公设施及车辆满足工程检测巡查需要。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3.6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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