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它工程兼职。技术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持证上岗。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5 年至 2017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1月29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围墙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1月29日至今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