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7-4-21 8:20:01  来源: 浏览:

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Y230029201700533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1500495020037201716F021536

项目名称

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

项目所在地

聊城市

建设性质

大修

招标备案号

JL20170307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703078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6174

项目法人单位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24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财政投资及地方投资,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起于莘岩路口(K69+560),止于鲁豫界(K119+060),维修里程49.5Km,路基宽13.516.5,路面宽1215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共划分五个施工合同段:施工一合同段:K69+560K84+600,长度15.0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大桥工程。施工二合同段:K84+600K103+000,长度18.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工程。施工三合同段:K103+000K119+060,长度16.06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面、中桥工程。施工四合同段:K69+560K119+060,长度49.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五合同段:K69+560K119+060,长度49.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小桥涵工程。招标范围:本次拟对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进行招标,设一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本项目监理服务期32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8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K69+560, 结束桩号:K119+060,标段长度:49.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一标段
(JL1)

S260临观线莘县张鲁至鲁豫界段大修工程,起于莘岩路口(K69 560),止于鲁豫界(K119 060),维修里程49.5Km,路面宽1215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

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业绩要求

5年(201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20142016)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 5.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
 2.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环保资格证,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2012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2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类似岗位监理经历。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2000KN压力试验机、6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水泥试验检测设备、水泥砼试验设备、水泥砼养生室设备、路面材料强度试验仪、标准养护箱、全站仪及附件、自动安平水准仪、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沥青混合料抽提仪、水泥稳定土试验设备、自动连续式平整度仪、路面钻芯取样机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04-102017-04-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 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聊城昌润大酒店(聊城昌润北路1号)0905房间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05-09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聊城昌润大酒店二楼祥云水城厅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
.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聊城市公路管理局

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聊城市聊堂路1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

邮政编码

252000

250000

联系人

李秋波

王瑞亭

电话

0635-8439072

13884987460

传真

0635-8439181

0531-67897879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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