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
(2004年第24号)
《拍卖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1月15日商务部第1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薄熙来
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
拍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三章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章 拍卖从业人员及拍卖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